关于申报2015年度教职工困难补助的通知
信息类别: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1 10:35:28 点击数:
关于申报2015年度教职工困难补助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
根据学院安排,现就我校2015年度教职工困难补助事宜通知如下:
一、享受职工困难补助的范围及条件
凡我校正式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职教工困难补助:
1.因患大病、重病及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个人负担医疗费过多,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教职工。
2.家庭收入低,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大病、重病,影响家庭基本
生活的教职工。
3.因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较大损失,以致生活暂时发生困难的教职工。
4. 因其它特殊情况造成暂时困难的教职工。
二、困难补助名额
各单位上报困难补助人数在本单位正式教职工数的5%以内。
三、困难补助申请和评审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填写《萍乡学院困难教职工申请表》,交工会小组。
2.各工会小组组织本单位范围内申请人的初评。
3.初评后,由工会小组长签字,部门基层党组织盖章后,将《萍乡学院困难教职工申请表》于12月31日前报学院工会办公室。
4.学院工会组织工会委员、纪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后,并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结束后,按程序办理备案、资料归档和补助的发放。职工困难补助主要体现学校对困难职工的关怀,各工会小组要高度重视,真正把学校的关怀送到困难职工心中,切实把好事办好。
附件:《萍乡学院困难教工申请表》
萍乡学院工会
2015年12月21日
萍乡学院困难教职工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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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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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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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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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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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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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月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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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度总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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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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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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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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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困难 原因 及其 费用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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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工会小组长: 部门公章 |
评审 及 公示 情况 |
负责人: |
校 工 会 意 见 |
负责人: 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