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教职工困难补助的通知
信息类别: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3 18:28:43 点击数:
关于申报2019年度教职工困难补助的通知
根据《江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赣工发[2018]1号)和《萍乡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评定发放办法》(萍学院工字[2018]15号)精神,现就我校2019年度教职工困难补助事宜通知如下:
一、享受职工困难补助的范围及条件
凡我校在职教职工(工会会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教职工困难补助:
1.因家庭成员(夫妻、子女)无收入、人均月收入低于萍乡市城镇居民最低月工资标准的(具体参照萍乡市人社局当年文件)。
2.没有达到政府文件规定生活标准的各级劳动模范。
3.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等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二、困难补助名额
各分工会上报困难补助人数在本单位在职教职工(工会会员)数的5%以内。
三、困难补助申请和评审程序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表格填写不完整、证明材料不齐全者,一律不得参评)。
2.各分工会初评,分工会主席提出初评意见并签字。
3.各分工会登记汇总,将申请材料上交校工会福利工作专门委员会。
4.校工会福利工作专门委员会汇总资料、评议并提交至校工会负责人审核。
5. 校工会福利工作专门委员会将评议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校工会委员会审定后发放。
教职工困难补助主要体现学校对困难职工的关怀,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真正把学校的关怀送到困难职工心中,切实把好事办好。
附件:《萍乡学院教职工困难申请表》
萍乡学院工会
2019年12月23日
萍乡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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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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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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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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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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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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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月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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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度总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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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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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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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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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困难 原因 及其 费用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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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意见 |
分工会负责人: 部门公章 |
评审及 公示 情况 |
负责人: |
校工会 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