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萍乡学院第二届“双代会” 第四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信息类别:提案工作   发布时间:2025-03-27 15:54:03 点击数:

关于征集萍乡学院第二届“双代会”

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各部门:

为推进民主管理、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江西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和《萍乡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将于20254月18-4月19日召开萍乡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第次会议。为发挥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职能,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根据《萍乡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和《萍乡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征集萍乡学院第二届“双代会”第次会议提案请各单位动员组织“双代会”代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围绕学校高质量发展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等,广泛开展调研,提出本次大会提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内容

(一)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列为提案:

1.学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建议和方案;

2.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3.学校高质量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的建议和方案;

4.提高教学质量、提升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的建议和措施;

5.建设高水平教职工队伍,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的建议和方案;

6.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建议和方案;

7.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民主监督与管理,构建切实可行激励机制的建议和方案;

8.关心教职工生活,改善后勤服务,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的建议和方案;

9.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全方位服务师生的建议和措施;

10.教职工关心的其它方面的建议和提案。

(二)有下述情况之一者,既不作为提案,亦不作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不予受理。

1.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的问题;内容涉及国家机密的问题;

2.学校职权范围之外、“教代会”规定职权之外的问题;

3.不符合相关部门、学校有关规定的问题;

4.属于学术研讨性的问题;

5.指名举报,涉及民事纠纷或进入刑事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事项;

6.为代表个人或他人解决个别问题;

7.单位(部门)内部的问题,有关领导或部门已明确答复待办的问题;

8.与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规范性相悖的意见和要求。

二、提案格式

1.提案按照“一事一案”格式提出,不能“一案多事”;

2.提案人认真填写提案表,并由提案人和附议人亲笔签名提交;

3.代表提交提案纸质稿的同时,请在学校工会指定其他途径(工会微信群、QQ群、邮箱等)提交该提案的电子版,并保证与纸质提案一致;

4.若提案内容较多,提案表不够填写时,可另附页;

5.提案应该包括以下四部分:

1)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4)提案签字:即提案人和附议人亲笔签名。

6.提案须由1名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代表团)提出,同时有2名以上代表附议(含2名),附议人数不足的属于无效提案。

三、提案的要求

1.代表性:提案经过广泛征求本部门教职员工的意见,并进行调查研究,反映的问题真实可信、实事求是,该提案的落实对学校工作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员工产生积极影响;

2.全局性:正确体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能站在学校发展大局分析问题,符合学校整体利益;

3.可行性:能在学校的职责、财力、物力范围内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规范性:书写规范,简洁明了,符合提交程序。

四、提案征集的时间

提案征集时间:4月15日之前

学校工会网址:http://sub.pxc.jx.cn:8020/

QQ邮箱:377846984@qq.com

联系电话:6682191、15179918473

五、提案的处理

1.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在提案征集截止后完成对提案的初审和立案工作,在进行汇总、编号、分类和登记造册的基础上形成提案情况报告,向学校党委报告;

2.提案工作委员会将根据教代会的提案工作程序,进一步处理提案,由各提案承办单位办理落实教代会提案,并书面答复提案人。

3.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对提案承办单位的提案答复意见进行公示,并书面征求提出提案代表对提案办理结果的评价意见。

4.提案工作委员会在每次大会提案办结后,将评出优秀提案予以奖励。

附:萍乡学院“双代会”提案征集表


附件:

萍乡学院“双代会”提案征集表


 次:       提案编号:

提案人


附议人


单位


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提案名称


提案

内容



提案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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