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教职工困难补助的通知

信息类别: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1 10:35:28 点击数:

关于申报2015年度教职工困难补助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

根据学院安排,现就我校2015年度教职工困难补助事宜通知如下:

一、享受职工困难补助的范围及条件

凡我校正式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职教工困难补助:

1.因患大病、重病及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个人负担医疗费过多,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教职工。

2.家庭收入低,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大病、重病,影响家庭基本

生活的教职工。

3.因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较大损失,以致生活暂时发生困难的教职工。

4. 因其它特殊情况造成暂时困难的教职工。

二、困难补助名额

各单位上报困难补助人数在本单位正式教职工数的5%以内。

三、困难补助申请和评审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填写《萍乡学院困难教职工申请表》,交工会小组。

2.各工会小组组织本单位范围内申请人的初评。

3.初评后,由工会小组长签字,部门基层党组织盖章后,将《萍乡学院困难教职工申请表》于1231日前报学院工会办公室。

4.学院工会组织工会委员、纪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后,并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结束后,按程序办理备案、资料归档和补助的发放。职工困难补助主要体现学校对困难职工的关怀,各工会小组要高度重视,真正把学校的关怀送到困难职工心中,切实把好事办好。

 

附件:《萍乡学院困难教工申请表》

萍乡学院工会

20151221

萍乡学院困难教职工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本人月收入

家庭年度总收入

家庭人口

现住址

主要

困难

原因

及其

费用

情况

 

          工会小组长:      部门公章

评审

公示

情况

                负责人:

 

       负责人: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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