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元旦期间开展工会活动的通知

信息类别: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1 11:09:50 点击数:

关于2016年元旦期间开展工会活动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

为营造同欢、同喜、同乐、同庆的节日氛围,让教职工更好的缓解工作压力,加强教师之间相互传递正能量及团结协作精神,增强教师对学院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度过一个祥和、快乐的元旦佳节。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工会决定:在2016年元旦期间由各工会小组各自组织开展“迎新年·庆元旦”工会活动。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活动作如下要求:

1、严禁用活动经费吃喝、旅游、购买年货节礼,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2、元旦期间组织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工会会员集体活动;

3、开展活动不能占用工作时间、不能离开本市、不能到旅游景点;

4、学院工会给予每位会员活动经费人民币50元整;

5、元月12日前凭税务发票到院工会办公室报账,没有组织活动的工会小组不给予活动经费。

6. 请各工会小组做好传递正能量工作,在校网上发布活动宣传报道稿件。

 

萍乡学院工会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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